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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在粮安考核责任制规定关于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的责任方面3篇

发布时间:2022-09-02 16:00:05 来源:网友投稿

重点在粮安考核责任制规定关于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的责任方面3篇重点在粮安考核责任制规定关于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的责任方面 常委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落实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增强看齐意识的具体体现,是深化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点在粮安考核责任制规定关于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的责任方面3篇,供大家参考。

重点在粮安考核责任制规定关于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的责任方面3篇

篇一:重点在粮安考核责任制规定关于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的责任方面

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落实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增强看齐意识的具体体现,是深化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是优化政治生态的根本保证。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真正以述责述廉为动力,主动担当作为,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 pincai 网。

 常委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体不清。有的镇、部门和单位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纪检组织的事,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甚至一年难开一次会。党组织书记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知半解,有的甚至一问三不知,搞出笑话;有的部门行政“一把手”党内职务意识不强,只重视行政职务,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组织书记或纪检组长的事,与己无关,不管不问。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检查。

 二是意识不强。有的镇、部门和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只要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存在着“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领导干

 部,没有认真学习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不了解具体内容,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的现象。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作软指标,认为只要经济发展的快,党风廉政建设不发生大的问题就行了,即使个别干部发生了问题他个人的事情,与党委(党组)关系不大。

 三是落得不实。有的镇、部门和单位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上,不结合工作和岗位实际,而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的虽然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够扎实细致,责任内容只停留在纸上,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有的单位领导看到认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作用不大,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坚持不经常。

 四是督责不严。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但如何追究主体责任,尚未明确规定,基层难以落实。有的述廉评廉流于形式,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很难客观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的在处理违纪问题和人员时,甚至给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施压,导致问责不力、执纪不严,从而产生“破窗效应”。

 为此,我们建议:

  一要落实清单“明责”。依照省市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逐级列出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各级党委(党组)的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教育监督、正风肃纪、保障支持、示范表率责任范围,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制定“规定动作”,建立倒逼机制。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领导班子、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立责任制落实工作台账,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和经常性检查,确保主体责任不落空。

 二要领导带头“履责”。

 党政“一把手”要做到“五个直接”,即:亲自直接分解任务,直接安排部署工作,直接解决重点问题,直接听取工作汇报,直接带头检查考核。要强化“一岗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做到“两个必须”,即: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必须亲自解决,承担起“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监督监管责任。

 三要定期报告“述责”。

 建立落实各级党委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定期报告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接受上级纪委评议和研判。深入推进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廉制度,认真答复纪委委员质询、提问的各类问题,自觉接受民主评议,述廉报告、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

 材料,存入其廉政档案并加强运用。

 四要严格考核“问责”。实行由党委常委分工包抓,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细化“一案双查”制度,制定配套细则,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的镇、部门和单位,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让“一岗双责”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

 常委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印发的通知》(平发〔2014〕12 号)、《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一)严明纪律规矩

 1.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党政

 主要领导做到“五不直管”和末位表态。

  .保障和维护政令畅通。经常对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深化宣传教育

  .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论述,适时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情况专项检查。

  .开展党规党纪教育。经常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和党性锻炼,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校干部培训重要内容。

  .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根据上级党委安排,结合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三)选好用好干部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健全机制,切实解决突击提拔、“带病”提拔、买官卖官等问题。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管。健全完善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具体办法,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抽查力度,探索实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

 人有关事项公示制度。

 10.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大力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现象。

 11.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落实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倒查追究机制。

 (四)加强作风建设

 12.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防止“四风”反弹。

 13.健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经常开展走基层、访民生、解民忧等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4.探索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认真梳理分析年度考核、经济社会目标考核、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措施。

 (五)规范权力运行

 15.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实行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16.加强党内制度机制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廉

 政风险防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者自身影响谋取私利等方面的制度。

 (六)支持案件审查

 17.加强执纪执法队伍建设。领导和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保障执纪执法机关和部门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关心和爱护执纪执法干部队伍。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执纪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8.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明确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强化领导小组对纪律审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积极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

 19.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改进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流程,建立台账,优先办理,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办法,加大巡察力度,实现全面覆盖,强化结果运用。

 (七)加强组织协调

  0.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具体业务之中,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1.明确责任分工。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专题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半年专题研究 1 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定期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半年听取1 次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党组和同级纪委、下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明确工作任务,拿出有效举措,解决具体问题。

  3.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4.落实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年底分别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上级党委和纪委适时听取有关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5.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改进考核办法,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

 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

 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当好表率。带头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

  .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半年听取 1 次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定期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岗位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强化组织推动。每年至少主持召开 2 次党委常委会(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主动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报告 1 次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每年至少主持 2 次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为党员干部上1 次廉政党课,作 1 场形势任务辅导报告。

  .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报告。

  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半年听取 1 次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 1 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 1 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部门人员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 1 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发现分管领域内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分管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常委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机关党员集中、领导干部集中、权力责任集中、社会关注度高,是从严治党主阵地。这就要求机关党建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克服工作中的问题,当先锋、做表率,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党治党意识有所弱化。有些党组织存在党建主业

 失之于轻的问题。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认为抓党建是“‘软任务’,比较虚,抓经济是‘硬指标’,容易显山露水”,因而对业务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淡忘了自己的党内职责,把履行党建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管党治党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部署什么就完成什么的现象。

 (二)...

篇二:重点在粮安考核责任制规定关于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的责任方面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问题

  要锻炼能力,紧紧围绕履行和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传达能力、谋划能力、实干能力,为做好工作打牢基础。以下是 PINCAI 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提供到的关于班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问题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对新时期全党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深刻认识,又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更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战略举措。基层党委(党组)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败。那么如何落实好基层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呢?笔者认为要先从有关成因、所取到成效进行分析。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党委(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只注重开会、发文和签责任状,依然存在重形式轻内容;有的党委(党组)认为业务工作是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差一点无关大局,不求优秀,但求无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片面认识;有的党委(党组)述职述廉述德流于形式,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很难

 客观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的在处理违纪问题和人员时,甚至给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施压,导致问责不力、执纪不严,从而产生“破窗效应”;有的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上,不结合工作和岗位实际,而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的虽然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够扎实细致,责任内容只停留在纸上,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作用不大,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不定时。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由于思想观念还没有真正转换过来,致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路不清,工作流于形式,积极性和主动性大打折扣。

  、主体责任不清。有的党委(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纪检组织的事,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知半解;有的“一把手”对党内职务意识不强,只重视行政职务,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组织书记或纪检的事,与己无关,不管不问。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检查。有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只要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存在着“只挂帅不出

 征”的现象。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领导干部,没有认真学习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不了解具体内容,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的现象。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作软指标,认为只要经济发展的快,党风廉政建设不发生大的问题就行了,即使个别干部发生了问题也是他个人的事情,与党委(党组)关系不大。个别基层党委(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不注重跟踪问效,只尽责不负责,只履职不担责,忽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落实,特别是缺少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跟踪监督检查活动,即使开展检查活动,也只是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没有起到纠错预警作用。

  、督责不严。表现为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使得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过程中责任主体难以明确。在追究责任时,相关站所、科室相互推诿,出现谁都有责任,谁又都没有责任的情况;或者在问责中,问责的客体具体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模糊不清。突出表现在党政之间、不同层级之间、正副职之间,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仍然存在,出了问题,责任究竟在党委(党组)还是在政府难以界定;二是正副职之间的责任划分不够明确。名义上是“一把手”负责,实际上只追究分管副职的责任,问责制成了副职问责制。问责范围还比较狭窄。

 主要表现为:一是问责仅仅停留在“小事”上;二是问责只是针对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而不针对无所作为的行政行为;三是问责针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多,而对其他领域的过失问责的少;四是问责仅仅局限于执行环节而不问责决策和监管环节。问责程序尚不够健全。当前的问责制在问责程序上还不够完善,关于问责主体回避的规定、问责人员组成的规定、问责客体申辩程序的规定、复议程序的规定等还都没有形成制度规范。这使得问责仍然停留在依赖于领导人的意志进行处理的方式,不利于制度化进程。在问责事件中,绝大多数被问责的人员是保持沉默的,没有对组织处理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说明和申辩,这既让群众对处理的理由产生怀疑,也不利于干部自身正当权利的维护。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成因分析

 (一)对主体责任认识。

 1、思想上的主体担当。基层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首先是对主体责任的认识,所谓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书记要负主要责任,要主动负起这个责任,要用主要的精力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要有主体责任这种政治担当,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真正实现“力度统一论”,既要承担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两个轮子一

 起转,建设一致,力度统一,并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党委书记要亲自过问,重大案件要亲自督办,既管事,又管人,真正落实好“一岗双责”。

  、行动上的主体职责。党委(党组)书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上要成为落实的主体、担当的主体,从职责上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党组)工作的主要和重要内容,要同其他重要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基层党委(党组)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沿“窗口”,离群众的距离最近,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应该落实主体职责:一是要抓大抓急。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项,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等资金的监管进行严管,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急事落实到位,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并且基层党委(党组)书记要率先垂范,做到更严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要采取“软硬兼施”的办法,“软”就是沟通式的交心,温和式的交流,柔软式的沟通;“硬”就是强有力的检查,过硬的考核,奖惩分明“结硬账”。把抓小抓早提前预警和预防做为常态性工作一以贯之。三是抓关键人和关键事。对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也要发挥“一岗双责”的主体作用,发挥关键人作用。对涉及到的招投标、征地拆迁等要作为关键事项、重点事项抓好抓实,作为主体责任当中的主体行动抓好关键人和关键事。

 、监管上的主体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对象是人,监管主体是人,党委(党组)作为领导和监管主体,不是人盯人的被动,而应是以制度监管到位变成的自觉行动,人盯人是挂一漏万,制度的完善落实是最好的保障,要进一步细化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明确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怎么做,发挥制度的主导作用、主体监管到位,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监管落实主体责任是发挥主体作用的最有效的手段。

 三、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的做法

 1、要强化 “两个责任”意识,狠抓思想建党。党委(党组)要坚持集中进行学习教育,组织上好廉政党课,强化典型案例学习等;要积极利用公众短信、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宣传,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

  、要强化制度建设,认真履职到位。党委(党组)要及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与班子成员、与各所分管的部门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全面量化责任目标考核,健全完善了公务招待、财务管理、议事决策等监督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局面。

  、要强化执纪问责,提升制度执行力。基层党委(党组)要督促所负责的纪检监察机关(派出纪工委)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四风督查,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厉行节约等专题专项进行督查,以达到正风肃纪、倒逼问责,动真

 碰硬,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要强化责任担当。党委(党组)一定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将从严治党工作与其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督查。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管事”与“管人”相结合,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基层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四、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建议

 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要夯实“基本功”。要锤炼党性,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对党性的考验,在党员层面始终做到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在党为党,在党委层面始终做到把握主体责任不偏向、推进主体责任不拖沓、落实主体责任不懈怠。要锻炼能力,紧紧围绕履行和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传达能力、谋划能力、实干能力,为做好工作打牢基础。要磨练意志,牢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谆谆教导,面对成绩不能沾沾自喜、自我满足,面对问题不能软弱无力、止步不前,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发扬韧性奋斗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好反腐败工作

 1、多维度认识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到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而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委(党组)就必须履行政治担

 当。基层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党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基层党委(党组)领导成员都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主管、分管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落实主体责任既要强化集体领导的责任,又要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

  、要落实清单“明责”。依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实际列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党委(党组)的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教育监督、正风肃纪、保障支持、示范表率责任范围,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制定“规

 定动作”,建立倒逼机制。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领导班子、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立责任制落实工作台账,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和经常性检查,确保主体责任不落空。二要定期报告“述责”,建立落实基层党委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接受上级纪委评议和研判。深入推进党政“一把手”的述职述廉述德制度,自觉接受民主评议,述职述廉述德报告、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存入其廉政档案并加强运用。

  、要严格考核“问责”。实行对党基层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模的重要依据。细化“一案双查”制度,制定配套细则,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的各科室、部门、站所和村级单位,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让”一岗双责”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

  、要领导带头“履责”。

 党政“一把手”要做到“五个直接”,即:亲自直接分解任务,直接安排部署工作,直接解决重点问题,直接听取工作汇报,直接带头检查考核。要强化“一岗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做到“两个必须”,即: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必须亲自解决,承担起“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

 人”的监督监管责任。二要构建问责制的完整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形成完整的责任链条,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加强问责的制度化建设,规范问责的主体及其权限,规范问责的客体及其职责,规范问责的事由和情形,规范问责的程序,实现问责规范化和制度化,突出问责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要注重把握问责的侧重性,增强威慑力。突出抓好单位主要领导履行职责不当的问责,特别是要选取有影响、有震动以及在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上出现问责情况的处理,公开处理、典型曝光,真正体现问责的威慑力、影响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在各地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体现信心决心,彰显责任担当,为深入推进全面...

篇三:重点在粮安考核责任制规定关于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的责任方面

司党委、党委书记、党委班子其他成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落实和强化公司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党内法规和《集团股份公司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文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公司党委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对公司全面从严治党负全面领导责任,重点履行以下责任: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努力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政治上绝对可靠、思想上绝对忠诚、行动上绝对紧跟的模范央企。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加强对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讨论和决定

  — 2 — 公司“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位。

 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章党规,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违背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七个有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问题。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5.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认真落实公司党委《关于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实现强党建与强发展的有机转化、有序衔接、有效融合,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持续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中央、上

  级党委决策部署情况,企业改革发展党建重要情况等,专题向上级党委报告。重大突发事件及应对进展情况、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等,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公司党委全年工作情况、重大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建设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等,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需报经上级党委同意的重大事项,事关企业重大改革措施、重要干部任免及重大敏感事件、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应对处置等,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

 (二)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7.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树牢“强党建就是强发展”理念,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联系实际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8.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葛洲坝企业史的学习教育,加大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力度,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企业文化。深入挖掘企业先进精神和优秀文化的时代内涵,大力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自觉加

  — 4 — 强党性锻炼。

 9.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忧患意识,定期分析研判公司意识形态形势,完善舆情管理工作机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三)推进组织体系建设 10.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选好用好干部。加大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不断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素质结构。加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经常性地分析公司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掌握干部队伍建设现状,开展子公司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年度和任期综合考核评价。

 11.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及上级选人用人有关规定,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对不思进取、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坚决调整。建立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强化对拟选拔任用干部廉政情况的考察,严格“凡提四必”“廉洁背书”审核审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

  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全面激发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健全基层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有效覆盖。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严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按照不少于本部机关人员编制平均数的规定,配齐配强党务工作力量。建立健全、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党建责任制、述职评议考核等各项制度,加强党委规范化、支部标准化建设。

 (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3.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列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通过警示教育、公开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坚决遏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关联交易等问题的发生。

 14.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司党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紧盯关键节点,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屡查屡犯的从严查处、快查快办、绝不姑息,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深入开展“总部机关化”问题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新形势下的“文山会海”问题。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避免多头督查调研,切实给基层“减负”。

  — 6 — 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培养斗争精神,倡导真抓实干、担当作为。

 15.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建立公司管理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定期梳理管理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

 16.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推进约谈工作常态化,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话函询、提醒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使铁的纪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17.从严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紧盯“关键少数”,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产权交易、投资并购、工程分包、物资采购、工程结算、国际化经营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聚焦亏损背后的腐败问题。着力整治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厉惩治“蝇贪”“蚁腐”。

  18.深化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主动接受、积极配合上级党委巡视监督,持续深化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强化政治监督,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督促构建长效机制,堵塞风险漏洞,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五)健全体制机制 19.加强统筹谋划。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总体布局,做到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每年制定公司党委党建工作要点。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形势,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建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听取公司纪委专题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 1 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完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公司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专职党委副书记承担直接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牵头抓总、基层支部主抓,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大党建工作格局,按照党建三级责任体系规定,逐步健全体系,形成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党建工作机制。

 21.支持纪检工作。大力支持公司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责,主动接受监督,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机制,经常就作风建设、廉洁风险等交换意见,对公司纪委提出的监督建议,

  — 8 — 认真研究、积极解决,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积极创造条件、全力保障,推进公司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22.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统筹推进公司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各项工作,加强公司党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带头学习党内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尊规学规守规用规的自觉性。加强对所属企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推动党内法规各项要求层层落实到位。

 23.强化考核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公司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与监督机制,明确考核评价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定期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对有失职失责行为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二、党委书记责任 党委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在组织领导落实公司党委主体责任的基础上,重点履行以下责任:

 (一)加强组织推动 主持召开党委会会议、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级党委各项要求,分析研判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统筹谋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

  件亲自督办。党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 2 次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至少专题研究 1 次统战、共青团、工会工作。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全年不少于 8 次。

 (二)抓好督促落实 加强对工作推进、落实效果的督导。定期听取公司党委部署要求落实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三)管好“关键少数” 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抓好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及所属子公司、本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以及各子公司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其自身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

 (四)发挥表率作用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在积极参与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基础上,重点履行以下责任:

  — 10 — (一)落实分管责任 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的业务工作,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分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定期向公司党委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积极指导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日常监管 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抓好落实。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三)坚持以身作则 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要求,积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教育管理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在内部管理、人事管理、党的建设、舆论宣传、纪律检查、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等方面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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